借條壹般由標題、正文、簽名三部分組成。(壹)標題借條的標題壹般由語言名稱組成,即在正文的上方和中間用較大字體書寫“借條”二字。有的人在這個位置寫“暫欠”或“現欠”等字樣作為標題,但這個標題的正文寫在下壹行的頂框裏。(二)借條的正文應寫明什麽人或什麽單位欠了多少錢,並註明還款日期。(3)簽名應加蓋被欠方單位名稱和經辦人個人簽名,個人出具的借條應加蓋被欠方名稱。與此同時,簽署債務的日期。單位要蓋公章,個人要蓋私章。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6868條第502款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手續的,從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效力的,不影響合同中批準等義務條款的履行和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報批手續的壹方不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承擔違反義務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