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破產管理人申請:公司破產清算期間,將由專門的破產管理人負責管理債務清算。可以向破產管理人申請列入債權清單,這樣在清算過程中可以獲得優先權。
2.參加債權人會議:在清算過程中,可以召開債權人會議。妳可以參加會議,表達妳的意見和要求,爭取盡快收回債務。
3.采取法律手段:如果破產清算無法收回債務,可以通過起訴、仲裁等法律手段收回債務。
公司申請破產所需資料如下:
1.公司基本信息:包括公司名稱、註冊地址、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2.公司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和其他財務報表。
3.債務清單:列出公司所有債務以及債務人、債權人等相關信息。
4.股東會決議:股東會將決定申請破產的時間、理由和方式。
5.法院判決或裁定:如公司已被法院裁定破產或裁定破產,需提供相應的判決或裁定。
6.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可包括公司章程、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
綜上所述,在追討欠款的過程中,需要及時了解公司的破產清算情況,以便選擇最合適的討債方式。同時要掌握相關證據和材料,證明公司確實欠錢。建議在討債過程中咨詢專業律師,確保自己的權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十壹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申請人。債權人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債務人。債務人應當自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書、債務清單、債權清單、有關財務會計報告以及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