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當立即采取拘留措施。對拒不執行生效法律文書的被執行人,人民法院可以給予司法拘留,最長不超過15日。司法拘留法對次數沒有限制。但根據司法實踐,同壹行為壹般只給司法拘留壹次。
實施該制度的具體條件是什麽:
強制執行的條件如下:
1.申請的被執行人必須是權利人或者法律文書規定的權利人;
2.債務人未按期履行義務;
3.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必須已經生效;
4.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有可執行的內容。
綜上:在執行過程中,法院發現敗訴方即被執行人拒不履行判決的,可以司法拘留,拘留期限不得超過15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241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應當報告當前財產情況和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壹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報或者謊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處以罰款或者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