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立法概述
(壹)立法的指導思想
(1)依法治國:強調法律是判斷是非曲直的唯壹標準,依據封建法規治理國家和社會。
(2)法律統壹:強調法律的統壹,維護君主的最高立法權。
(3)重刑:主張重刑,以達到鞏固專制統治的目的。
(2)主要法律形式:法令、命令、法律問答、閉門磋商、法庭訴訟、雲夢秦簡。
二。刑事立法
(壹)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則:
(1)規定刑事責任年齡;
(2)區分故意和過失;
(3)盜竊罪按照贓物價值定罪;
(4)***同罪、集團犯罪的加重處罰;
(5)累犯加重;
(6)教唆犯加重處罰的;
(7)自首減輕處罰;
(8)被誣告坐反了。
(2)主要刑罰名稱:死刑、肉刑、監禁、鞭笞、強奸、贖刑、辱刑。
第三,經濟立法
(壹)農業管理和自然資源保護立法
(二)官營手工業管理立法
(3)關於市場和貨幣管理的立法
四。司法制度
(1)中央司法機關:皇帝、廷尉、禦史、審查官。
(2)訴訟程序:
(1)起訴;
(2)糾正措施和退保。
(3)審判制度:秦朝非常重視審判工作,對審問被告和審判案件有明確的區分。任何對被告人的訊問都稱為“訊問監獄”,審理案件都稱為“裁決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