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器公司的經營範圍包括:樂器、燈光、音響及相關維修培訓。依法必須審批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後方可經營);樂器培訓;組織策劃文化藝術交流活動;教學設備、辦公設備、電子產品、日用品、家用電器、體育用品及器材、美術用品及器材、樂器配件、音樂手機的銷售;樂器零售和批發,組裝和維修。中西樂器、視聽設備、工藝美術(不含金銀飾品、煙花爆竹)、文具、音樂教材、辦公自動化設備的銷售;視聽工程制作與安裝;樂器修理和服務;成人非證書職業培訓;設計、制作、代理和發布國內廣告。聲樂訓練,舞蹈訓練。文化活動策劃、舞臺美術造型策劃、企業營銷策劃、禮儀策劃、企業形象策劃攝影從事廣告業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廣告業務應當經批準、登記的,另行辦理批準、登記後方可經營)。
法律依據:
公司法
第十二條
公司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變更經營範圍,但應當辦理變更登記。公司經營範圍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