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正文:3號,字體仿宋。需要證明的有關人員或者事件的真實情況應當寫清楚。如果是偵查證明材料,還可以提供相關偵查線索。
3.簽名:證明材料寫好後,應在證明材料右下方寫上提供證明材料的單位或個人的全稱,並註明證明日期。
格式:
1.標題:標題要註明是什麽樣的情況描述。
2.平視部分:這是標題。如果是對員工的描述,可以寫某個領導;如果是下級對上級的描述,可以寫上級部門的名稱。
3、正文:主要部分是說明事情的來龍去脈,必須用簡潔的句子呈現。
4.簽名:是作者,也可以是某個部門。
5.日期:描述的具體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