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早點同居是件好事。因為很多事情只有在壹起生活過才能理解透徹。雖然有些人可能會覺得太早同居會破壞彼此的新鮮感。但是我覺得愛情是有保質期的。過了那個保質期,剩下的就是親情了。既然每個人都有保質期,為什麽不提前知道保質期過後這個人是不是妳想要的那個人呢?所以找個早同居的可以摸清對方的優缺點,然後給妳足夠的時間去判斷妳是否願意接受他的優缺點。
當然,同居也有其弊端。尤其是對於同居過的女生,傷害會更大。因為兩個人住在壹起,其實是女方付出的多。可能很多女生在知道男朋友的壹些缺點後都不願意分手,所以她以後會更痛苦。而且現在這個社會對女性更加敵視。很多人對和別人同居過的女生有壹種歧視感。
綜上所述,我認為情侶過早同居是件好事。當然也有壹些缺點,但總的來說,利大於弊。因為兩個人暫時合不來,要真的想在壹起還是要考慮長遠的問題。早點同居可以發現對方是否真的符合妳自己對另壹半的要求,同時也可以更快的增進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