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房屋等不動產,根據《物權法》的規定,必須經過產權轉移登記,才能取得所有權。即使過戶資料交給了登記部門,如果在新的產權證發放前被查封,也無法取得。此前最高人民法院規定,贈與的房屋未辦理過戶手續,但贈與人已將產權證交給受贈人,受贈人已按贈與合同約定占有、使用該房屋的,可以認定贈與有效,但該規定與《物權法》的規定相沖突,不再適用。
當然,付出最重要的是要有證據。我們處理過因為雙方分手,壹方要求另壹方返還二手車的糾紛。這裏的車輛沒有登記在用戶名下。用戶堅稱車輛是贈品,但註冊人否認,聲稱是借來的。如果沒有證據,法院不會認為雙方的關系是贈與。說到證據,當然最好有書面的贈與協議。如果沒有,雙方的談話錄音也可以作為證據,只要妳的錄音不是通過暴力或者其他脅迫,或者是通過侵犯人身權利,比如偷偷裝竊聽器,法院也會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