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事人協商選擇的法律必須是與協議有某種聯系的國家的法律。與貸款協議相關的國家法律有:貸款協議訂立地法律、當事人所屬國法律、資金籌集地法律、還款地法律等等。在實踐中,當事人通常同意適用貸款人所屬國家的法律。
(2)當事人應當選擇協議適用的法律,不得規避本應適用於協議的強制性法律。
(3)雙方選擇的法律不能違反法院地國的公共秩序。
(4)雙方當事人對法律的選擇應當明確。
在當事人沒有明確選擇法律的情況下,各國法律都規定合同的準據法應當根據最密切聯系原則或客觀標誌原則來確定。歸納起來主要有:貸款人住所地法、特征執行人住所地法、合同法、履行法、貸款支付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