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的目的是解決平等主體之間因人身和財產關系產生的糾紛。雙方的地位是平等的。也就是我們說的老百姓之間的官司,老百姓告老百姓(相對於“老百姓告官員”的行政訴訟)。
刑事訴訟旨在懲罰犯罪,對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控辯雙方的地位是不對等的。控方是代表國家行使控告職能的人民檢察院,辯方是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使刑事訴訟和民事訴訟相銜接。
兩大訴訟有相似之處,主要表現在程序上,如兩審終審制、普通程序和建議程序等。但是,案件的實質內容明顯不同。都是中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以上是我個人的看法,有很多不足之處。請批評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