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中心是國家設立的專門為需要法律服務但因經濟困難無力聘請律師的弱勢群體和法律規定需要提供法律援助但本人沒有聘請律師的特定人員(如刑事案件中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人員、未成年犯等)提供免費法律服務的法律服務機構。).
根據我國《法律援助條例》,法律援助是為了保障經濟困難的公民獲得必要的法律服務,促進和規範法律。因此,法律援助中心從事援助工作的律師不得辦理非援助案件,不得向社會提供有償法律服務,不得向受助人收取錢款和物資。
擴展數據:
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
公民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就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1,請求國家賠償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
3.申請撫恤金和救濟金。
4.請求給付贍養費和撫養費。
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
6、倡導因見義勇為行為而產生的民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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