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物權法》第七十七條指出,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將住宅改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房屋改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外,還應當征得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
在住宅區開酒店的行為,很明顯是將住宅改建為營業用房,必須經過有意向的業主同意。擅自改為商品房,影響其他業主生活的,業主有權要求賠償。
擴展數據:
申請開酒店的財產要求:
1,房屋必須是產權清晰的私房,公房使用必須符合房管部門的規定,房屋設施必須符合安全條件,不得開違建。
2.經營場所所在地未納入規劃開發範圍,土地未被國家征收,戶籍未被凍結。
3.房屋其他設施應滿足旅客住宿的基本要求,方便旅客生活,不影響周邊居民生活,避免沖突。
4.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應當遵守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的有關規定,具備壹定的業務能力和經營文化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