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對愛情和婚姻的態度和過去大不相同。在這壹部分,正如老話所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男女之間愛情和婚姻的決定性問題。男孩和女孩在結婚前是不允許互相較真的。他們不得不聽從父母的意見,婚禮由男孩的父母安排。通常我們可以說兩個陌生人,壹個男孩和壹個女孩,在婚禮上結婚了。婚後,妻子被留在家裏,妻子的職責是幫助丈夫,教育孩子。夫妻之間自然會發生許多不愉快的事情,婆媳之間也是如此。我們大致可以說,“先結婚,後戀愛。也許根本就沒有愛情。”
但是解放後,愛情和婚姻都有了很大的改變。首先,我們的政府頒布了婚姻法。男人和女人有平等的權利。他們擺脫了封建枷鎖,成為自己命運的主人。他們可以談論愛情,他們可以選擇他或她愛的人。他們可以對彼此認真。然後他們結婚,組成壹個幸福的家庭。我們可以說,“愛情第壹,婚姻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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