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畢竟甲乙兩人因為地面濕滑摔斷了骨頭。如果旅館的地面不滑,他們就不會摔倒並摔斷骨頭。本案中,酒店存在過錯,侵害了甲乙雙方的健康權,應承擔侵權責任。
2.《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明確規定:“第三十七條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二,侵權責任應由酒店承擔。原因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明確規定:“第三十四條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三、這次事件中,妳嚴重失職,給酒店造成了重大損失,酒店可以辭退妳,理由是:
1.桌子下面有汙漬,妳拖了地,但是沒有拖幹凈,導致甲乙雙方因為地面濕滑摔倒骨折,酒店賠償他們的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第三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如果妳還想在這家酒店工作,就要充分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爭取酒店的諒解,給妳壹個改過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