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全會提出,什麽是法律的生命力,什麽是法律的權威。

全會提出,什麽是法律的生命力,什麽是法律的權威。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

1.執法是指人們在社會生活中實際執行和運用法律的活動。

2.執法有三種方式:守法、執法、適用法。執法和法律效力之間有著密切的關系。法律效力是指法律實施的狀態和程度,法律在人們行動和社會秩序中的實際體現是法律實施的結果。

3.壹個有效的規範性法律文件應該是全面的、切實的實施,但任何法律的實施都不可能達到100%的程度和效果。執法的目的是全面切實執行法律規定,提高法律效力。

4、法律的實施是實現法律功能和目的的條件。執法與造法是相對的。法律本身反映了統治者或立法者通過法律調整社會關系的意願和方法,體現了立法者的價值追求。法律的實施是實現立法者目的和法律作用的前提,是實現法律價值的必由之路。正如壹些學者所指出的,法律的生命在於實施。

5.執法是指在社會生活中以壹定的方式貫徹和實現法律規範的要求和規定的活動,包括法律適用和法律實施。

參考數據

執法部門。百度百科[引用時間2018-1-11]

  • 上一篇:請說明案情,謝謝。
  • 下一篇:人社局不認可法院判決怎麽辦?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