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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賠償防疫人員感染新冠肺炎?

國新辦於2020年2月14日下午14舉行新聞發布會,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主任張義全、財政部部長助理歐介紹疫情防控最新進展,特別是醫護人員關懷措施等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記者:剛才我註意到曾主任提到很多壹線醫務人員被感染。我想問壹下,國家會補償這些醫務人員嗎?疫情發生後,是否會對壹線醫護人員進行表彰獎勵?

曾益新:我們的醫務人員真的是日夜奮戰在疫情防控的第壹線,有的醫務人員不幸被感染,有的醫務人員不幸獻出了生命。他們的工作體現了尊重生命、拯救生命、樂於奉獻、愛心無國界的崇高精神。為了保護醫務人員的權益,國家出臺了壹系列政策,包括幾個方面:

壹是在新冠肺炎的防治工作中,對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因新冠肺炎感染或新冠肺炎感染死亡的醫務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明確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二是對參與防控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人員給予臨時工作補貼。

三是提高衛生防疫補助標準,出臺政策提高衛生防疫補助標準。

四是向防控任務重、風險大的醫療衛生機構增加不納入基數的壹次性績效工資總額,向加班加點的壹線人員特別是有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財政部剛剛解釋了這些領域的工作。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和醫療衛生工作人員特別感謝國家相關部委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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