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次1和1的檢查時間。
試卷壹:9月17,9: 00-12: 0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9月17,14:30—17:30,考試時間180分鐘。
2、第二批考試時間。
試卷壹:9月18,9: 00-12: 0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9月18,14:30—17:30,考試時間180分鐘。
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考試采取閉卷、計算機化考試方式。試題、答題要求、答題界面均在電腦顯示屏上顯示,考生應使用電腦鼠標或鍵盤直接在電腦答題界面上作答。
考試的主要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壹命題和閱卷,成績由司法部全國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場公布。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壹次有效。
考試合格的,由司法部頒發相關證書,可以從事律師、法官、檢察官、公證員工作。
從65438年到0986年,我國最早建立了律師資格考試制度。1995法官法、檢察官法頒布實施,法院、檢察院分別建立初任法官、檢察官考試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