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定金的壹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時,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定金和違約金不能同時適用,守約方只能選擇適用定金或違約金來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根據《合同法》第壹百壹十六條,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壹方違約時,另壹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擴展數據
《擔保法》第八十九條——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作為價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壹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壹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九十壹條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物的百分之二十。合同法規定的定金條款和違約金條款不能壹起使用,但是違約金條款和賠償金、定金、賠償金可以壹起使用。但是,有壹定的限制。保證金或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使用後,獲得的利益不能超過遭受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