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與其全資子公司之間的關系是基於對股份的占有或控制的協議。母公司和全資子公司是獨立法人。根據法律規定,子公司是獨立法人,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全資子公司是指只有壹個法人股東,由唯壹的母公司全資擁有或控制的公司。母公司可以通過兩種方式設立全資子公司。首先是從零開始成立新公司,建設全新的生產設備,如廠房、辦公室、機器設備等;第二種是收購現有的公司,把公司的設備拿來自己用。母公司對子公司的重大事項擁有實際決策權,可以決定子公司董事會的組成,可以直接行使任命董事會董事的權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 *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