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憲法規定,國家的壹切權利屬於人民,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因此,監督國家機關特別是行政機關,是法律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之壹。而且憲法還規定了中國公民的幾項基本權利,包括監督權,即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建議、申訴、控告和檢舉以及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壹切權力屬於人民。
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人民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經濟和文化事業以及社會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