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在社會生活中產生的噪聲,經勸阻、調解、處理仍不停止,繼續幹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學習的,或者有擾亂公共秩序、擾亂社會管理等其他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擾民有什麽處罰?
壹般來說,大多數擾民的人不太可能犯罪,會按照治安處罰處以罰款或者警告。
1如果報警,警察壹般會先警告,要求不要繼續擾民。
2.如果繼續擾民,警方可酌情對其進行治安處罰:罰款或行政拘留15日以下。
3.嚴重擾亂社會管理秩序,情節嚴重的,涉嫌犯罪。
根據法律規定,違反《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法》,制造噪聲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給予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
擾亂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本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