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人販子應該怎麽判?

人販子應該怎麽判?

法律解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拐賣婦女、兒童侵犯婦女、兒童的人身自由權和人格尊嚴,為非法利益出賣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處以不同的刑罰,包括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壹)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三)強奸被拐賣的婦女的;(四)引誘、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強迫賣淫的;(五)以出賣為目的,以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童的;(六)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七)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八)向境外販賣婦女、兒童的。拐賣婦女、兒童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拐賣、綁架、收買、販賣、接送、轉移婦女、兒童的行為之壹。

  • 上一篇:如何防止員工在企業做私活?
  • 下一篇:陜西火熱宙斯盾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怎麽樣?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