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經審查符合管轄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予以刑事立案,並迅速開展偵查:
1.接到拐賣婦女、兒童的報案、控告或者舉報的;
2.接到兒童失蹤或者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婦女失蹤的報告;
3.接到壹名年滿18歲的婦女失蹤並可能被販運的報告;
4.發現流浪乞討人員可能被拐賣的;
5、發現有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其他表明可能發生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