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人民調解協議的效力如何?我們可以反悔嗎?

人民調解協議的效力如何?我們可以反悔嗎?

法律分析: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第九十九條的規定,經調解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名後,即發生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送達前壹方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判決。也就是說,在雙方簽署調解書之前,任何壹方都可以反悔。本案中,對於原告要求變更調解協議的訴訟請求,法院應當在被告同意的情況下變更調解協議的內容,被告不同意的,及時作出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七條經調解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審判員和書記員簽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簽字後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九條調解書送達前,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壹方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判決。

  • 上一篇:求校園短劇劇本(20~30分鐘)五個以上角色,不涉及愛情...
  • 下一篇:如何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帶頭講政治紀律,以身作則,杜絕違法違紀行為。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