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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權包括什麽?

人身權益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同構為民法中的兩項基本民事權利。人身權包括人格權和身份權,其中人格權包括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肖像權。身份權包括親權、配偶權、親權和榮譽權。

法律分析

(1)人身權包括人格權和身份權。我國民法規定的人格權包括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或稱號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和榮譽權。(2)身份權包括親權(父母基於身份對未成年子女人身和財產的管教和保護權)、親權(父母與成年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兄弟姐妹之間的身份權)和配偶權。(3)公民的人身權是公民最基本的權利,它包括的內容很廣,但主要是指人的生命、健康、人格、名譽、人身自由等權利,以及與人身直接相關的權利。比如: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的權利。人身權又稱個人非財產權,是指與人身直接相關的、沒有經濟內容的權益。人身權主要包括人格權和身份權、人身自由權、生命健康權和人格尊嚴權,人格尊嚴還包括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姓名權和隱私權。當個人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請求司法保護。是公民最基本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條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除前款規定的人格權外,自然人享有基於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的其他人格權益。

第九百九十壹條民事主體的人格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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