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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男子殺害中國姐妹並拋屍。五年後二審改判為無期。為什麽日本法院對他們判得這麽輕?

壹對中國姐妹被壹名日本男子殺害並拋屍。五年後,壹家日本法院做出了判決。東京高等法院對2017中國壹姐遇害案作出二審判決,判處44歲被告巖崎龍無期徒刑。25歲的陳寶蘭和22歲的陳寶珍在日本神奈川縣的壹所公寓中遇害。他們的屍體被裝在手提箱裏擡出,丟棄在山林裏。

兩姐妹來自福建,在日本工作。嫌疑人巖崎也經常去他姐姐陳寶蘭工作的餐廳。壹名認識該男子的日本女性也表示,曾見過巖崎在餐廳吃飯,對兩姐妹非常熟悉。但巖崎龍被捕後壹度沈默,拒絕交代犯罪事實。他還辯稱,寶蘭是為了留在日本假裝失蹤而為寶蘭運送行李箱,他的辯護律師也聲稱自己無罪。

罪犯巖崎龍也是44歲,與受害人的中國妹有熟人關系。事件發生後,巖崎龍也被日本檢方指控謀殺和遺棄屍體。橫濱地方法院壹審判處他23年監禁。19年6月,東京高等法院駁回其上訴,判處其無期徒刑。

而且,在日本的司法體系中,死刑的執行也是壹項艱巨的任務。根據這個國家的法律,死刑判決後,還有上訴要完成,最後處決令必須由司法部長簽署。很多官僚很可能以“不願充當行刑人”等理由拒絕簽署行刑令,導致實際執行的極少。換句話說,巖崎即使被判死刑,也可能茍延殘喘,難以立即歸案。

從最現實的考慮,在23年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之間,贏了後者也就勉強離正義近了壹步。據相關統計,日本獲假釋的無期徒刑罪犯平均刑期為31,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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