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能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有權利也有義務查詢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但鑒於現實中執行難的問題,如果妳能找到並提供對方確切的財產線索,法院會更快執行。
2.當事人申請執行時,必須向法院提交申請執行表,說明申請執行的事項、理由和要求,並盡可能(不壹定)提供被執行人的賬號和財產。
3.當事人遇到麻煩或者不了解如何申請執行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為申請執行。委托代理人代為申請執行的,必須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寫明委托事項和權限。
4.當申請執行人無法或者限制取得被執行人的執行財產時,可以根據初步線索請求法院查詢。同時,不少地方法院制定了申請法院“調查令”的程序性規定,以方便申請人調查的執行。申請執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請調查令,持法院調查令對被執行人的可執行財產進行調查。
擴展數據
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被執行單位賬戶財產缺失,已無法執行。作為申請執行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請求法院查封被執行人的所有銀行賬戶。
2.請求法院依法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拍賣被執行人的其他財產。
3.請求法院將公司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4.如果公司轉移資產,逃避執行,法院可以進行民事制裁。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5.要求法院按銀行利息的4倍支付利息。
6.如果涉及破產和撤銷,可以向法院申請破產期間工資先行支付。
基準源
百度百科-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