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責任。家庭暴力是離婚的法定理由之壹,受害人可以要求家庭暴力的加害人承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2.行政法律責任。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實施家庭暴力尚未構成犯罪的,可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3.刑事責任。嚴重的家庭暴力可能構成暴力幹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侮辱罪等。
家庭暴力證據收集方法壹般包括:
1.在涉及家庭暴力的離婚案件中,受害人應保留相關證據,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平時註意保留書證、物證,如病歷、警方記錄、破損衣物、對方使用過的兇器等。
3.未成年家庭成員也可以作證,但應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作證可能給未成年人帶來的傷害。
綜上所述,家庭暴力的法律處理包括及時收集證據、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責任、提起離婚訴訟、尋求社會支持,以充分保護受害者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暴力法》
第三十三條
行為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