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處在原始社會的發展階段,極低的生產力是不可能創造出更多的物質的。面對惡劣的自然環境,只有均勻分布,人們才不會餓死,因為有人餓死,就意味著對抗野生動物的力量減弱,最後大家都活不下去了。所以,各盡所能,平均分配,也是無奈之舉。這個經濟基礎決定了不可能產生法律,不管有沒有,甚至國家還沒有出現。怎麽會有立法機構?這個階段的人僅僅依靠簡單的道德觀念來維持社會秩序。
階級社會,生產力不是很高,物質處於中等水平。有限的物質分配無法滿足人們更高的物質需求,沒有法律也無法約束人們更高的欲望。統治者不制定法律也不可能維持統治秩序。在這個階段,沒有法律的假設永遠無法成立,甚至某些領域的法律制度稍有不完善,就會帶來很多社會問題。沒有法律,到處都是屍體和血流成河。
在* * *社會主義社會階段,生產力極高,物質極大豐富。人們把勞動當成壹種遊戲和娛樂。沒有勞動,沒有體力活動,人會覺得無聊,真的不舒服。因此,各盡所能、按需分配成為這壹時期的經濟特征。在這樣的經濟基礎上立法有什麽用?此外,在現階段,沒有立法機構,甚至沒有國家。人只有靠高尚的道德觀念來維持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