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建立和完善與時俱進的法律體系。為了堅決懲治和有效預防腐敗,我們黨先後頒布了壹系列法律、法規和規章。但是,壹些制度之間存在矛盾和沖突,反腐敗機構存在交叉重疊的情況,沒有形成系統、科學、規範的反腐敗法律體系。因此,隨著經濟社會發展的不斷推進,我們必須不斷探索和建立相對完善的反腐敗法律體系,從而徹底將腐敗減少到最低限度。
第二,要不斷探索和完善監督機制。壹是不斷完善和創新黨內監督機制。由於目前的機構設置不夠合理和科學,監察機關的監督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因此,為了使監察機關在預防和反腐敗工作中真正履行職能,我們應該大膽嘗試完善和創新相關的監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