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如何開展動物源性檢疫工作

如何開展動物源性檢疫工作

動物在離開它們的原產地之前應該被檢疫。

產地檢疫應以動物免疫證明為依據。特定動物要有指定部門出具的檢驗報告,然後到當地鄉鎮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動物檢查站)進行檢驗。官方獸醫將對動物健康狀況進行觀察,並結合書證、動物免疫標識耳標、動物疫情信息等出具全國統壹的動物產地檢疫證明,傳遞到目的地。檢疫證書內容包括產地、目的地、貨主、承運人、動物數量、用途、證書有效期、官方獸醫名稱、檢疫機構名稱、動物免疫檔案(如耳標號等。).如果證書是電子版的,還應該有二維碼識別圖。

動物檢疫由國家機關依法實施。檢疫行為人按照有關規定收取檢疫費,並出具省財政統壹的收費收據。

也就是說,動物主人在從產地調運動物之前,至少要取得兩份紙質材料(國家統壹的動物檢疫證明和省財政統壹收據,如果沒有收據,官方獸醫涉嫌受賄)。如需轉入“無規定動物疫區”,需通過指定通道進行驗證並加蓋相關印章。到達目的地後,需要申報“落地監管”進行隔離觀察。

  • 上一篇:NPC和CPPCC有什麽不同?
  • 下一篇:嫂子和我哥的婚姻毀了她的壹生。我哥去了就換了姐夫照顧她。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