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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和評價儒家民本思想

儒家“禮治”的根本含義是“差異”,即使貴賤老幼都有自己特殊的行為準則。只有貴族、長幼、長幼、親疏各有其禮,才能實現儒家眼中的君君、大臣、父、子、兄、弟、夫、妻的理想社會。國家的治理依賴於等級秩序的穩定。儒家的“禮”也是法律的壹種形式。它以維護宗法等級制度為核心,違反了“禮”的規範,就會受到“刑”的懲罰

儒家的“德治”學說就是提倡道德熏陶和教育。儒家認為,無論人性是善是惡,人都可以受到道德的影響和教育。這種教育方式是壹種心理上的轉變,讓人心生善念,知恥而不惡。這是最徹底、最根本、最積極的方式,是法律制裁力所不及的。

儒家的“人治”學說是重視人的特殊性、人可能的道德發展、人的同情心,把人作為可以改變的、具有復雜的選擇能動性和倫理性的“人”來管理其統治的思想。從這個角度看,“德治”與“人治”有著密切的聯系。“德治”強調教化過程,“人治”強調道德家本人,是壹種聖人政治。因為儒家認為“人格”具有巨大的號召力,在此基礎上,發展成為“治民為政”、“治民無法”等極端的“人治”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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