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標題
標題可以寫有“協定”字樣或協定的具體名稱“XXXX協定”。
二、承包單位名稱
標題下,正文前,註明訂立協議的單位名稱,雙方名稱後,註明壹方為甲方,另壹方為乙方,便於正文中稱呼。
第三,正文
1,正文包括開頭和正文。
開頭說明簽訂協議的目的、理由和依據,然後可以用程式化的語言轉到正文,如“我們就有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本題要求對協議的相關事項進行清晰、全面的說明,特別是重點說明協議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文本條款的內容
(1)談判目的
(2)出於談判目的的責任
(三)協議的時間和期限
(4)用於談判的條款和報酬(價格必須明確,貨幣類型必須明確)
(五)條款履行的期限
(六)違約責任的處理
第四,簽名
應記下協議雙方的單位名稱並加蓋公章。必要時,應寫明鑒定單位和公證單位的名稱,並加蓋公章。最後,寫上簽訂協議的日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70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以下條款:
(壹)當事人的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物;
(3)數量;
(4)質量;
(五)價格或者報酬;
(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種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