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死後,第壹件事就是出具死亡證明。如果他死在家裏,當地居委會或派出所會出具死亡證明。如果他死在醫院,醫院會出具死亡證明。如果死者意外死亡,如車禍、自殺、溺水等。,派出所會出具死亡證明;
2.家屬持死亡證明到當地派出所註銷死者戶籍和身份證;
3.通知殯儀館運屍,臨時冷藏,整容,穿壽衣等。家屬和殯儀館會討論葬禮處理事宜,比如什麽時候舉行追悼會等。,以便殯儀館做出相應安排。追悼儀式結束後,前來參加追悼儀式的嘉賓、朋友、同事圍著靈柩走壹圈,瞻仰遺容,慰問死者家屬。然後火化遺體,火化後殯儀館會出具火化證明。家屬將憑證明在3至5個工作日內領取逝者骨灰。當然,他們也會在火化後立即接收。具體情況不壹定壹樣;
4.骨灰收到後,可由家屬自行安排。可以葬在公墓,存放在殯儀館,也可以采取樹葬、壁葬、海葬等其他形式。壹般死亡包括意外死亡和疾病死亡。死亡是指所有的死亡,壹般由醫院或法律機構認定。外界條件和突發瞬間導致的意外事故,導致人體本身生命特征的喪失。死亡是指所有的死亡,壹般由醫院或法律機構認定。意外死亡是指外來的、突發的、非疾病原因導致的死亡。這些壹般都是通過傷亡報告、醫院或者公安機關、法院等來認定的。因病死亡是指疾病導致的死亡。壹般由醫院認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死亡賠償金按照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計算年限為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每增加壹年,年齡減少壹歲;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