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向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申請書及其副本,內容應當包括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和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和職務,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職務和工作單位,申請人的要求、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的姓名和住所。
法律客觀性:
仲裁法第二十壹條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有仲裁協議;(二)有具體的仲裁請求、事實和理由;(三)屬於仲裁委員會受理範圍的。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向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協議、仲裁申請書及其副本。(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和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二)仲裁請求和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三)證據及其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