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法律職業道德”所要求的道德素養,是法治國家對普通公民道德素養的基本要求。嚴格來說,法治應該是人類特有的高度文明的生活方式,是中國公民(即法治的理想政治狀態)發現真、善、崇尚美的獨特事業。法治所蘊含的“真”、“善”、“美”,無疑是壹個合格公民道德素養對法律職業者的基本要求。
第二,“法律職業道德”是法治國家法律職業者必備的職業道德。法律職業者首先要有合格公民的道德底線,但僅此是絕對不夠的。既然“法治是法律職業者的統治”,那麽法律職業者就必須具備其他公民所不具備的特殊職業道德素質。就像醫生遵循醫德,教師遵循醫德壹樣,法律職業者也應該遵守相應的法律職業道德。在中國,我們更加重視律師和法官的職業道德。事實上,包括法官和檢察官在內的整個法律職業的法律職業道德是需要關註的。試想,如果壹個法學家對包含人權、民主和普遍正義等道德價值的良法缺乏真正的信仰,他敢拒絕“惡法”的濫用而不怕權貴嗎?壹個不深刻理解法治精神和原則的法官或檢察官,能否獨立公正地適用法律,促進司法公正?沒有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