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風格以國家為基礎,如美國、日本、德國、英國等。,仔細數壹數這些國家。這種寫作方式的特點是國別明確,使讀者能夠清楚地了解不同國家是如何對同壹法律問題進行立法的。
不過缺點也很明顯,就是這種寫法很枯燥。如果過度引入某個國家的立法,要麽構成過度引用,那麽就構成抄襲。目前很多老師都很反感這種寫法,我們也不建議學生用這種方式寫比較法的內容。
寫作方法不是根據國家,而是根據內容,主題等。的寫作,穿插不同的立法和不穩定國家的理論。這種系統的編排是比較先進的比較法寫作方法,往往能起到“潤物細無聲”的作用,讓讀者在不知不覺中了解國外的立法和理論。
法學教育在法治人才培養中起著基礎性和先導性的作用。其發展既要遵循高等教育發展的壹般規律,又要符合法治工作隊伍建設提出的基本要求。法律教育不僅是壹種啟蒙教育,也是壹種職業教育。
法律論文註意事項:
1,好的法學論文不會泛泛而談壹個話題,而是會解決壹個更確切的論點。
2、應對相關法律有較深的理解和認識,並能準確描述。
3.結構清晰,論證準確。
4.闡明法律的背景,這可能包括相關的政策考慮、法律的歷史發展和起源以及法律領域的學術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