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要不斷完善立法體制和機制。立法要跟上社會發展的需要,考慮社會接受的程度,便於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營造人民群眾崇尚法律、信仰法律的氛圍。
三要大力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國家行政機關是法律法規實施的主要部門,也是運用法治手段和方法與人民群眾打交道的主要窗口和“前沿陣地”。人民群眾能否相信法律,是否願意用法律解決糾紛,與執法部門的執法水平和方法密切相關。
第四,提高司法公信力,確保司法公正,通過公正司法營造全社會尊重法律、信仰法律的良好氛圍。司法是法治的生命線。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起著重要的主導作用,而司法不公正對社會公正有著致命的破壞作用。要完善司法管理體制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規範司法行為,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壹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五是加強法制宣傳,推進法治社會建設,增強全民法治觀念,增強全民崇尚法律、信仰法律的意識。法律的權威來自人民內心的支持和真誠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