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兩份經公證的外國投資者企業資質證明或外國自然人身份證明;外企資質證書壹般是指外企的開業證明,需要當地* *公證,並經我國駐當地使(領)館認證。
2.1外國投資者銀行資信證明;外國投資者開戶銀行出具的銀行資信證明,不註明存款余額,但必須註明信用狀況良好。
3.中國投資者的營業執照原件或中國自然人的身份證原件;中方為自然人的中外合資企業只能在浦東或浦東保稅區註冊;
4.中國投資者的銀行資信證明;
5.董事會和監事會的任命書兩份;
6.1投資方董事長身份證明(護照)復印件;投資方董事長是代表外國企業委派董事、監事並簽署董事、監事任命書的人。
7.設立外資公司的申請書;
8.1註冊地址租賃合同原件及產權證復印件;
9.擬在上海設立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復印件;
10.1擬設上海公司財務人員身份證明、上崗證復印件;
11.《外商投資企業* *文件送達授權委托書》3份;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