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標記城市道路的部門是規劃局。主要依據如下:
因為規劃局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全市建設工程(包括各類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廣場、停車場、綠化、雕塑、戶外廣告、建築立面裝飾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建設工程,下同)的規劃選址、建設用地和規劃管理,核發建設工程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建設項目規劃、建築設計招標和初步設計審查;負責施工放線檢查和竣工規劃核實。
2.地方地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地鐵集團)是本市地鐵建設的主體,具體負責地鐵建設的實施。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指揮部負責地鐵建設項目的日常指揮和協調,市軌道交通建設集資辦公室負責本市地鐵建設的資金籌集。職能部門是市政府。市建設規劃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城市道路由城市建設市政管理部門管理,國道、省道由交通部門管理。如果使用中的道路碎片對人造成傷害,就要知道道路是高速公路還是城市道路。如果是高速公路,要向交通主管部門舉報;城市道路報市政工程管理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