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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第三胎補貼政策

山東省三孩補貼政策如下:

1.山東省符合三孩政策的婦女,產前檢查期間住院分娩的,給予定額支付,支付標準為每人每次1000元;

2.根據我國頒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懷孕期間可享受98天產假,山東省在此規定基礎上增加了60天女孩產假,因此山東省婦女生育三胞胎可享受158天假期,每多生壹個孩子可享受15天假期;

3.山東省在國家規定的基礎上給予男方七天護理產假,休假期間男孩按正常出勤計算工資。

產假申請天數:

1,女職工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休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多胞胎的,每多生1個嬰兒,產假增加15天;

4.懷孕不滿4個月的,享受15天產假。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女職工產假前的工資標準繳納。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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