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報酬收入;版稅收入可能會減少。
30%個人所得稅。
個人取得的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如下:
(1)個人從事經營取得的所得,可以減征100個人所得稅。但如果收入畸高,即年收入35萬元(含5萬元),則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年收入5萬元以上不減個人所得稅。
(2)雇用12幫工從事生產經營的,個人所得稅可減征30;雇用三名以上(含三名)傭工的,不得減征個人所得稅。在計算繳納稅款時,個人從承包、租賃企事業單位取得的收入中扣除的必要費用,每月可扣除1000元。
2.上述烈士是指父母、配偶和未滿周歲的子女。
殘疾軍人是指經規定的審批機關批準,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民政部頒發的革命殘疾軍人證的人員。孤老是指無法決定贍養或扶養義務人的人。殘疾人是指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各種殘疾和其他殘疾的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具體範圍和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並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壹)殘疾人、老年人和烈士的收入;
(二)因自然災害遭受重大損失的。
國務院可以規定其他減稅措施,報NPC人大常委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