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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未註冊。我可以在35個類別中做廣告嗎?

法律主觀性:

35類主要是銷售服務類(經營業務、經營管理類),商標在店前使用(如國美、蘇寧、沃爾瑪、麥德龍),開店後可直接在店內使用,受法律保護。但如果妳只註冊了產品,而沒有申請35種商標,以後想開店,雖然可以在店裏使用,但不受法律保護。壹旦有人註冊了35種商標,店鋪就會因為侵權而不得不更換。註冊產品商標只能在批準使用的產品或包裝上使用,跨品類或跨行業不受保護。如果有實體店的話,還是建議申請35類註冊,以免以後產品被註冊。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條國家規定需要註冊商標的,必須申請商標註冊。未經批準,商品不得在市場銷售。第二十條商標註冊申請人在不同類別的商品上申請註冊同壹商標的,應當按照商品分類表提出註冊申請。第二十九條兩個以上商標註冊申請人在同壹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註冊的,對在先申請的商標進行初步審查並予以公告;同日提出申請的,對在先商標進行初步審查並予以公告,對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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