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商家故意不發貨是什麽行為?

商家故意不發貨是什麽行為?

法律分析:如果買家拍下後賣家還沒有發貨,可以這樣處理:1。買家未付款,即交易訂單狀態為“等待買家付款”:如果買賣雙方協商成交,賣家可以在此交易狀態下成交。買家也可以自行成交。交易創建後3天,如果買家沒有操作付款,交易會默認自動關閉。2.買家已付款,即交易訂單狀態為“買家已付款”:買家可以立即申請退款,後續賣家可以同意退款協議。如果賣家沒有辦理退款,系統會在買家申請退款2天後默認退款給買家。退款成功後,可以查詢支付寶賬戶中的相關資金。3.如果賣家在交易狀態為“已成交”的0-15天內付款後未能發貨,買家還可以在“已買寶貝”中“投訴賣家”,選擇“違反發貨時間承諾”的投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六條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義務。經營者與消費者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但雙方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遵守社會公德,誠實信用,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得強制交易。

  • 上一篇:如何申請司法監護?
  • 下一篇:申通快遞丟失件如何賠償?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