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家生產或銷售假冒偽劣口罩的法律責任如下:
(1)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二)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三)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四十五條
生產、銷售不合格醫療器械罪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療衛生材料,或者明知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生產、銷售不合格醫療器械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麽?
構成生產、銷售不合格醫療器械罪的要件是:
1,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醫療用品和公安的特殊管理制度;
2.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明知是不符合保護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療衛生材料而生產、銷售的;
3.主語是壹般主語;
4.主觀要件是故意構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