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子女是指集體從農村遷到城市,但沒有取得居住地戶口的家庭的子女,也稱名農子弟。
在招生方面,教育局對義務教育也有相應的規定:
開辟農民工子女入學綠色通道,妥善解決農民工子女入學問題。農民工子女在城市學校就讀,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公辦中小學為主”的原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須在當地連續合法居住1年以上,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並提交戶口簿、身份證、就業證明(個體經營者可用工商稅務證明代替)、本市居住證(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合同), 學生原就讀學校出具的全國學籍信息證明(未就讀學校除外)等相關材料,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門按照相對就近、統籌安排的原則安排其就讀。
參考數據
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條件和程序。商丘招生辦[引用時間20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