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不了運管罰款怎麽辦?
無法繳納運輸管理罰款,當事人確有經濟困難的,可以向行政機關申請,經行政機關批準,可以暫緩或者分期繳納。未提出申請的,逾期每天加收罰款金額3%的罰款。
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不繳納罰款的,可以查封、扣押財政並拍賣或者用凍結的存款抵繳罰款。運輸管理單位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行政機關及其執法人員當場收繳罰款的,必須向當事人出具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統壹印制的專用票據。
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三條
非法客運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以3萬元以上654.38+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