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者國籍的期限為作者生前及死後50年,於作者死後第50年的65438+2月31日終止;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於已故作者去世後第50年的65438+2月31。
2.作者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保護期為50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65438+2月31日;但是,如果作品在創作後50年內沒有發表,著作權法將不再保護。
3.特殊作品、電影作品和以類似電影方法創作的作品的保護期為50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65438+2月31日;但是,如果作品在創作後50年內沒有發表,著作權法將不再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壹條,公民發表作品的權利和本法第十條第壹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作者壹生及其死亡後五十年,截止於其死亡後第五十年的65438+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時間為最後壹個死亡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65438+2月31。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以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的發表權和本法第十條第壹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五十年的65438+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五十年內未發表的除外。
電影作品、以類似電影、攝影方法創作的作品、發表權和本法第十條第壹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的第五十年。但是,如果作品在創作完成後五十年內沒有發表,本法將不再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