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制度);法律法規;(針對犯罪、協議等的)法律;
指責;對嗎?起訴;
[示例]阻撓和威脅電話違反了?法律
猥褻和恐嚇電話是違法的。
【其他】第三人稱單數:法律?復數:laws Now分詞:lawing?過去式:lawed?過去分詞:lawed
關於“文章”壹詞翻譯的擴展材料。
把article這個詞翻譯成“文章”是沒有爭議的。比如美利堅合眾國憲法(1789) * *有“七條”。
再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議定書》的中譯本,也是把“條”翻譯成“條”。
根據權威的布萊克定律詞典(Garner,1999: 106),文章:壹篇文章的壹個單獨的和不同的部分(如從句或研究),尤指。在合同、法規或憲法中。(斜體為作者所加)。
另壹個例子是《美國法律詞典》(CLAPP,2000: 36),文章:書面文書的劃分;?
尤指a .法令或憲法的細分,通常細分為若幹部分。合同、條約或其他協議中的壹項或條款。
從上述兩部權威工具書對條款的解釋來看,“條款”是憲法、成文法或契約中“單獨的、有意義的部分”。
因此,在中國法律條文中將其翻譯為“條”是恰當的。即使有詞典將“article”翻譯成“section”或其他不同的譯法,筆者認為在法律條文的翻譯中,壹般應該將“Article”壹詞翻譯成“Article”。
讀者不要混淆“文章”和“文章”的含義和用法。“條”應譯為“規條”。比如在美國憲法之前頒布的《邦聯與永久聯盟條款》,就是直接自稱“條款”的憲法文件。
但這並不妨礙我們將《規定》中具體的13“條”翻譯成“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