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當當事人表達的意思是合法的,合同才具有法律約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約束力。拆分是指將不同的部分組合成壹個整體,又被單獨分開的過程。根據合同之間的主從關系,合同可以分為主合同和從合同。
所謂從合同,就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為前提的合同。我們常見的擔保合同、定金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都是相對於主債務合同的從合同。因為從屬合同依賴於主合同的存在,所以也叫附屬合同。從屬合同的主要特征在於其從屬性,即不能獨立存在,必須以主合同的存在和效力為前提。
這種從屬關系主要表現為:
1.成立的從屬性:從合同的成立基於主合同的成立;
2.滅絕的從屬性質:如果主契約消失,奴隸契約當然也會消失;
3.懲罰的從屬性:對主契約當事人的懲罰,在奴隸契約中有效,除非另有規定。
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或雙方當事人之間建立、變更或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該合同的特點是:
1,合同是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協議;
2.合同是民事法律行為;
3.合同的目的是設立、變更或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
4.合同是雙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相應地,調整合同關系的方法是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 *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